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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两岸”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

 
 近来,市民朋友们对我市”一江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关注度极高,在这里,小编将分期发布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希望对大家了解这件家乡大事有所帮助。一起去看看吧!
 

 一江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问答(部分)

 

 

01

什么是棚户区?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02

“一江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征收范围是哪里?

绵江河沿河岸线纵深100—500米区域,具体是:河东片北起东升陈屋、危屋,东至闽鸿棕蓝海,西接绵江河道,南至古城河;河西片东起商业城,西至中国银行及八一南路以东,北接上龙尾临街店面,南至红都大桥所涉及的房屋(含土地使用权)、构筑物和附属物(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03

“一江两岸”房屋拆除后,原用地用于做什么?

“一江两岸”项目(一期)房屋拆开后主要是用于拓宽道路、景观绿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城市防洪堤建设等。范围内建设用地约1363.58亩,其中居住用地371.48亩,商住混合用地56.36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77.87亩,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75.1亩,公园与沿河景观绿化用地382.77亩。

04

被征收房屋合法性如何认定?

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认定。有合法证件的,按证件载明进行认定。无合法证件的,由市房管局会同市国土局、城建局、征收办、象湖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调查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按规定进行补偿安置;认定为违章建筑或征收公告发布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05

违法违章建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到位的,是否有照顾政策?

违法违章建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到位的,可以给予适当助拆补助费。补助标准为简易棚60元/平方米、房屋170元/平方米。

06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否有补助?

经相关部门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仅给予适当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土木结构15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8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21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240元/平方米。

07

补偿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

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二种补偿方式,不再实行宅基地安置。

08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范围包含哪些?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含地上房屋和所占用土地的价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过渡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09

房屋面积如何测算?

房屋面积测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7986-2000《房屋测量规范》、建设部〔2002〕74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测量和计算。

10

主体住房安置比例如何?

 

按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1:1进行安置。房屋总层数只有一层的,按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增加50%安置指标;房屋总层数为两层的,按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增加20%安置指标;房屋(含一幢商品套房)总层数为三层及以上的,不再增加安置指标。

增加的安置指标面积,由被征收人按安置房成本价2160元/平方米购买,在征收补偿时一并结算。(安置房成本价由前期费、土建、配套设施、绿化、水电、税费及管理等费用组成。经调查,我市多层商品房成本价为2080元/平方米,小高层成本价为2560元/平方米,高层成本价为2660元/平方米,本项目安置房为高层房屋,本着再让利的原则,安置房成本价取2160元/平方米)

 

 

监制:黄    娜

审核:杨荣强       编辑: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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