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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金市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瑞金市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 况及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6228日在瑞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许晓龙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市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向大会报告201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更具活力实力魅力区域性中心城市总体工作目标,积极深化财政改革,增收节支,不断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实现了三个翻番,两个提高。“三个翻番”:主要是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不断突破,指标绝对值分别比2010年增长了174%184.3%和185.7%,全面实现翻番,接近增长两倍。“两个提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大幅提高,2015年我市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8.8%,比2010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跃居赣州县市区第一;二是民生支出占比大幅提高,2015年我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5%,比2010年提高了6.3个百分点。2015年,市财政部门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要求,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努力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全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向好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59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9042万元,增长6%。其中:国税43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地税982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非税17768万元,完成预算的85.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同比增收10113万元,增长9.5%。其中:国税14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地税866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9.7%;非税16335万元,完成预算的78.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增值税25%部分8307万元,完成预算的93.2%;营业税30437万元,完成预算的91.7%;企业所得税40%部分11544万元,完成预算的87.9%;个人所得税40%部分2048万元,完成预算的82%;五小税26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62%;城市维护建设税3260万元,完成预算的95.1%;烟叶税1362万元,完成预算的80.1%;车船税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18.7%;耕地占用税4858万元,完成预算的78.4%;契税11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76.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51万元,完成预算的55.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035万元,完成预算的87.9%;罚没收入3778万元,完成预算的87.8%;专项收入3510万元,完成预算的63.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04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1.6%,同比增支57904万元,增长18.5%。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8.3 %;公共安全支出126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5%;教育支出885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1.8%;科学技术支出73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3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0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8%;节能环保支出59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2.2%;城乡社区支出120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农林水支出466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64.9%;交通运输支出40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83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7.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4%;金融支出3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倍;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8.2%;住房保障支出321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6.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4.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492万元,比调整预算数244435万元增加1260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补助收入比年初提前告知数增加96509万元,增加的项目及资金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752.85万元,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23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4293万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性发展一次性补助资金1171万元,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性补助资金1717.92万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一次性补助资金10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重大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0000万元,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1850万元,支持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转移支付资金414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8854.3万元,瑞金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资金1100万元等。二是上级新增安排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4752万元,相应增加支出24752万元。三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7077万元,比预算数113381万元超收3696万元。四是调入资金11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4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1)收入方面:虽然我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预算完成,但受经济形势下行影响,土地交易市场持续不景气,导致耕地占用税仅完成预算的78.4%,营业税仅完成预算的91.7%;烟叶种植面积减少,导致烟叶税仅完成预算的80.1%;矿产品原料价格持续低位徘徊,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入库同比大幅减收,导致专项收入仅完成预算的63.9%。(2)支出方面:部分支出科目执行数与预算数偏差较大,主要是上级或本级追加了我市相应支出科目支出,如:本级追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及重点工作考评先进表彰奖励资金支出292.21万元,金融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83倍;上级追加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金预算补助支出2300万元及追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4293万元等,农林水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264.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4489万元,完成预算的51.7%,同比增收37653万元,增长102.2%。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3万元,同比减收292万元,下降75.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749万元,同比增收3565万元,增长30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2万元,同比增收164万元,增长118.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345万元,同比增收33967万元,增长98.8%;彩票公益金收入983万元,净增9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17万元,净增17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548万元,完成预算的56.6%,同比增加38367万元,增长88.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9万元,同比增加458万元,增长53.8%;城乡社区支出74068万元,同比增加41196万元,增长125.3%;其他支出6171万元,同比减少1114万元,下降15.3%;教育支出净减7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净减50万元、农林水支出净减118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净减1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净减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7448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100万元和上年结余617万元,基金收入总计84206万元,减去本年基金支出81548万元,上解支出1425万元,调出资金7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33万元。  

  2015年,我市土地交易市场持续低迷,全年土地成交出让286亩,比2014年减少130亩,下降31.3%;其中:商业居住用地全年出让130亩,同比减少95亩,下降42.2%,受此影响,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科目未完成预算。同时从20151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长江口航道维护收入等11项基金,因此2015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同比净减。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4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48.1%,其中:保险费收入5695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4025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319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分项目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6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5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67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2654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7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4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55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1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9.8%,剔除上解支出3338万元,本级支出完成677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项目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9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7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7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518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16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7529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12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057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9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其中:利润收入1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2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9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其他支出1163万元,调出资金4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1万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88万元。  

  5.地方性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5年上级分配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42565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752万元,存量债务置换债券17813万元。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经开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保障等方面,具体项目: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2000万元,城市亮化工程5000万元,瑞金陆路口岸作业区(进境粮谷国检监管区)建设4000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8752万元。以上债券资金分配使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支出预算调整方案,并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会议和第36会议上批准执行。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59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9042万元,增长6%。其中:国税43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地税982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非税17768万元,完成预算的85.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同比增收10113万元,增长9.5%。其中:国税14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地税866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9.7%;非税16335万元,完成预算的78.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增值税25%部分8307万元,完成预算的93.2%;营业税30437万元,完成预算的91.7%;企业所得税40%部分11544万元,完成预算的87.9%;个人所得税40%部分2048万元,完成预算的82%;五小税26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62%;城市维护建设税3260万元,完成预算的95.1%;烟叶税1362万元,完成预算的80.1%;车船税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18.7%;耕地占用税4858万元,完成预算的78.4%;契税11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76.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51万元,完成预算的55.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035万元,完成预算的87.9%;罚没收入3778万元,完成预算的87.8%;专项收入3510万元,完成预算的63.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53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492万元减去补助乡镇支出229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1.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11.3%;公共安全支出126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5%;教育支出885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2.9%;科学技术支出73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3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8%;节能环保支出59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2.2%;城乡社区支出117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农林水支出428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97.1%;交通运输支出40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83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7.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4%;金融支出3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倍;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8.2%;住房保障支出321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90.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4.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4489万元,完成预算的51.7%,同比增收37653万元,增长102.2%。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3万元,同比减收292万元,下降75.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749万元,同比增收3565万元,增长30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2万元,同比增收164万元,增长118.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345万元,同比增收33967万元,增长98.8%;彩票公益金收入983万元,净增9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17万元,净增17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548万元,完成预算的56.6%,同比增加38367万元,增长88.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9万元,同比增加458万元,增长53.8%;城乡社区支出74068万元,同比增加41196万元,增长125.3%;其他支出6171万元,同比减少1114万元,下降15.3%;教育支出净减7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净减50万元、农林水支出净减118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净减1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净减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7448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100万元和上年结余617万元,基金收入总计84206万元,减去本年基金支出81548万元,上解支出1425万元,调出资金7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33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4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48.1%,其中:保险费收入5695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4025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319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分项目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6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5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67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2654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7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4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55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1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9.8%,剔除上解支出3338万元,本级支出完成677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项目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9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7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7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518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16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7529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12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057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9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其中:利润收入1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2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9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其他支出1163万元,调出资金4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1万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88万元。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1.加大重点投入,财源建设更加有序。2015年,市财政按照“突出工业,加快旅游业,巩固房地产业,鼓励新型业态”的基本思路,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一是紧扣电气机械及器材、绿色食品和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现代轻纺、旅游文化、现代农业六大重点产业和新能源、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三大新兴产业的“6+3”产业发展定位,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助推工业产业转型、集聚发展。二是安排工业发展产业引导资金1.8亿元,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解决经开区建设投入不足问题,加快推进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工业发展的“火车头”。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叶坪旧居旧址、沙洲坝红井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国内外著名旅游名城,提升旅游产业经济增长贡献率。四是安排资金5900万元,实施商品房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政策,提前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五是支持拓展新型业态。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帮助推动农业、制造业等传统企业融入“互联网+”经济大潮,培植多业态发展体系,实现延伸发展新型业态,打造新的经济发展引擎。六是做好招商引资经费保障工作。安排招商引资工作专项资金1000万元,助推招商引资工作。2015年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现签约项目27个,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3个,亿元以上项目12个,签约资金74.37亿元。七是积极推进“减税清费”工作。坚持“放水养鱼”,全面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及时取消各类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效减轻企业负担。2015年我市减免企业各类税费6852万元。八是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发挥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及财政惠农信贷通等平台融资担保功能,累计为388户企业、农业合作组织提供信贷担保,发放贷款4.5亿元。  

  2.狠抓税收征管,收入质量更加优化。为克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支柱税源行业增收乏力、政策性减收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市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不断强化征管,努力开源挖潜,确保我市财政收入保质增收。2015年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41290万元,同比增收10965万元,增长8.4%,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88.8%,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税收占比高出赣州县市区平均水平11.1个百分点,在赣州排位第一。一是积极做好税源摸底工作,做到分行业、分业户逐一分析,对税源分布做到心中有数,进而确保税收征管有序。二是着力完善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协税护税责任,凝聚税收征管工作合力,努力实现税收应收尽收。三是加大税收清理力度。积极开展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清理,2015年我市累计清理税收入库32593万元。四是加强零星税收的征管。完善税收的征管制度,强化零星税收管理,积极构建公平合理的税收征管工作机制。五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强“以票管收、以票促收”制度管理,规范减免行为,从源头上堵塞征管漏洞。  

  3.注重民生投入,支出结构更加合理。市财政部门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原则,着力加大调控力度,合理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有效提升财政保障水平。一是安排资金66302万元,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拨付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农林水等民生资金277684万元,同比增长18.3%,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三是统筹安排资金33500万元,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开展产业、搬迁、教育、就业、保障和金融等六大扶贫工程,助力我市贫困群体加速脱贫致富。四是安排义务教育机制改革保障经费7387万元,确保了我市生均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公用经费政策落实到位。五是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积极支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帮助提升学前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六是拨付资金2011万元,确保代课教师一次性补偿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七是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拨付资金257万元,六类参战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40元达到570元;拨付资金6990万元,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450元和240元;拨付资金1224万元,烈士子女补助标准年人均增加70元达到200元;拨付资金1244万元,农村集中和分散五保供养标准年人均增加360元分别达到3960元和3360元。八是进一步巩固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拨付孤儿养育金补助127万元,救助对象132人;拨付失地农民养老生活补助资金664万元,补助对象2812人;拨付60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3282万元,惠及对象8853人。九是安排资金29909万元,支持1557户农户实施土坯房改造,新增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60套、棚户区改造343户。十是安排资金2000万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十一是安排资金3000万元,大力推进壬田百强中心镇建设;拨付资金1440万元,重点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拨付资金3025万元,支持病险水库加固及城市防洪工程等建设。十二是拨付资金3042万元,加大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及时足额发放。  

  4.推进财政改革,体制机制更加规范。坚持把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相结合,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提升财政工作效能。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基础上,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基本建立全口径的预算编制体系。二是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制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0846万元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三是健全“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除涉密部门外,全市所有预算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信息,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同比减少295万元,下降7.8%。四是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拨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574万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30个,涵盖市直机关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技术服务领域以及养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区、残疾人服务、环境保护、农业等重点事业发展服务领域。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及时开展存量债务甄别清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并向省财政部门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17813万元,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资金成本,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六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2015年,市财政部门对全市74户(含驻市单位21户)单位进行了非税收入征管质量检查,查出违规违纪资金399.48万元,追缴入库117.52万元,限期整改资金281.96万元 ;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查出违规违纪资金926.1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8.71万元,限期整改资金907.48万元。七是财政评审及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明显。组织工程预算评审项目588项,评审项目总投资金额186508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44028万元,审减率达23.6%;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249万元,节约率为4.7%  

  5.紧抓政策机遇,争资成效更加凸显。市财政部门把握机遇,努力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立足于财政部对口支援瑞金的良好机遇,大力争取了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以及车购税专项补助资金等共计48751万元。其中:争取G319G323G206瑞金市环城国道改造资金12190万元,叶坪田坞片区主干公路建设资金2800万元,油茶发展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30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中央补助资金5000万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转移支付资金4145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江西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务建设资金330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二是紧抓叶坪田坞片区省长精准扶贫点,重点争取专项扶贫补助资金、民生保障资金、现代农业产业补助资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村教育保障专项资金等,缓解我市民生事业投入不足。2015年,在全市共同努力下,我市共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27649万元,同比增加47885万元,增长26.6%。同时向省财政厅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42565万元,同比增加32865万元,增长338.8%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财政增收后劲乏力,经济增速日趋放缓,财源结构单一、支柱税源增收乏力。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稳增长、促发展支出需求也不断增加,财政资金调度更加困难,收支矛盾更加凸显。三是财政改革任务艰巨。2016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攻坚之年,对于如何通过改革的手段更加科学合理地分配与管理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要努力探索。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解决。  

  二、2016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新一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十六字”方针、赣州市委“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实践路径和市委“三大保障、六大支撑”目标任务,按照“稳定增长、转化动力、强化保障、守好底线”的基本原则,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和分配机制,加强项目库建设,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坚持厉行节约、从紧编制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坚持推进预算公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实现“十三五”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2016年全市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175000万元,比上年实际执行数增长10%,其中:国税50000万元,地税100000万元,非税2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8800万元,比上年实际执行数增长10%。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105400万元,其中:国税17270万元,地税88130万元;非税收入234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5300万元,罚没收入53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0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8800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230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1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2772万元、上年结转1212万元,减去上解支出4970万元,收入预算安排268226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82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239万元;教育支出6336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7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5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72万元;农林水支出1963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65万元;金融支出5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37万元,预备费268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646万元,其他支出107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1005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43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72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489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92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2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78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1004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913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4万元,其他支出52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10053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533万元,减去本年支出110045万元、上解支出8万元,年终结余533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27759万元,其中:保费收入7267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51362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37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分项目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4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0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43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2967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78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8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13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19631万元,剔除上解支出1605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支出安排11802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项目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9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92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45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864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7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5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4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775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0574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963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870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16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32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3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8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168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67万元,调出资金30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6年市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175000万元,比上年实际执行数增长10%,其中:国税50000万元,地税100000万元,非税2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8800万元,比上年实际执行数增长10%。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105400万元,其中:国税17270万元,地税88130万元;非税收入234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5300万元,罚没收入53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0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8800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230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1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2772万元、上年结转1212万元,减去上解支出497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5321万元,市本级收入预算为252905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29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5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239万元;教育支出6307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7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0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17万元;农林水支出1678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65万元;金融支出5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37万元,预备费268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646万元,其他支出107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1005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43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72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489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92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2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7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1004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913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4万元,其他支出52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10053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533万元,减去本年支出110045万元、上解支出8万元,年终结余533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27759万元,其中:保费收入7267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51362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37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分项目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4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0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43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2967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78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8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1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19631万元,剔除上解支出1605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支出安排11802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项目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9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92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45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864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7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5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4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775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0574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963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870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16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32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3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168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67万元,调出资金30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各位代表,根据《预算法》规定, 2016年总预备费实际安排2680万元。受财力所限,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均未作预算安排,需本级财政投入的建设类及其他资金,也无法全部列入预算盘子。  

      三、2016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资金主要安排情况  

  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和保民生发展目标,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资金67848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专项资金94897万元,合计安排162745万元,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一)教育专项9768万元。安排生均公用经费6068万元,教师培训经费100万元,教育综合保障经费2000万元,教育保障专项配套资金1600万元。  

    (二)农业专项6705万元。安排乡镇发展和小城镇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1000万元,烟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16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资金200万元,果业发展专项资金9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57万元,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补助经费300万元,“四位一体”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以工代赈配套资金 100万元,农村公路改造配套资金5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专项经费416万元, 连心工程活动配套资金300万元,农村党员创业致富贷款贴息补助50万元,“两馆一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50万元,广播电视卫星直播户户通配套资金206万元,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资金、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化肥淡季储备利息补贴20万元。  

      (三)科技类专项 131万元。主要是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31万元。  

     (四)医疗卫生专项14386万元。安排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2300万元,医保配套资金5195万元,新农合配套资金79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160万元,基本药物配套资金154万元,公共卫生均等化资金163万元,道路交通救助(爱心救助)基金10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0万元,计生事业费5500万元。  

     (五)社保专项7023万元。安排社会保障缴费867万元,新农保配套资金453万元,城乡低保配套资金2263万元,五保供养配套资金252万元,长寿老人生活补贴资金1133万元,义务兵优待金889万元,退役士兵安置费428万元,地方救灾本级配套资金36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62万元,城乡居民亡故遗体免费火化资金316万元。  

     (六)文体广播类专项520万元。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320万元,全民读书活动购书补助经费100万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经费100万元。  

    (七)政法等专项1255万元。安排消防专项经费308万元,公安专项经费588万元,政法维稳专项经费108万元,社区矫正专项经费50万元,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30万元,人民武装工作专项经费171万元。  

  (八)工业商业交通类专项11414万元。安排工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5000万元,规划编制专项经费1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000万元,地方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经费497万元,航空发展专项资金334万元,公交车优惠对象免费乘公交车补助83万元,经开区运行经费400万元,“六大攻坚、六大支撑”专项经费100  

  (九)城市维护建设专项4868万元。安排环卫清扫保洁费2650万元,环卫车辆运行费200万元,垃圾处理厂运行经费60万元,绿化养护费228万元,路灯电费和维护费800万元,治违拆违专项经费300万元,排污费支出500万元。  

  (十)行政及其他专项经费9132万元。安排乡镇补贴及县以下职级并行补贴3912万元,五争工作经费1000万元,会议及表彰经费1000万元,“金财工程”国库集中支付大平台及公务卡改革建设经费200万元,信访救助专项资金240万元,协税护税经费640万元,重大项目开发费30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100万元,基本建设投资评审经费1000万元,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经费70万元,重大接待经费600万元。  

  (十一)债务还本付息专项39767万元。安排城投集团和旅游开发公司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37121万元,其中:还本26800万元,付息10321万元。  

  (十二)基建专项57776万元。安排2016年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相关支出57776万元。  

  四、市教育局、市卫计委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市教育局、市卫计委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核。两个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是:      

      (一)市教育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5939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23.43万元,事业收入3075.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93.81万元。      

  2.支出预算5939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70.75万元;项目支出12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585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8.96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752.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0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36.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万元。  

  (二)市卫计委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4827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1.3万元,事业收入42713.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84.55万元。  

  2.支出预算4827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39.15万元,项目支出2039.8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1.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21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5.5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246.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4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9.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3万元,其他支出5.4万元。   

  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  

  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经济稳定增长“一条主线”,努力实现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绩效“两项提高”,牢牢把握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三个确保”,积极推动工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和互联网+产业“四大发展”, 全面落实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不断强化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完善、文化繁荣、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和生态提升“六大支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围绕以上总体要求,2016年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财源培植,确保经济平稳增长。坚持加大财政有效投入,着力培植财源,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一是加大工业发展投入,持续助推“主攻工业、三年翻番”战略实施,支持光电、生物制药、绿色食品等业基地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支持工业发展平台建设,加大国家级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工业发展承载力。三是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推进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壬田、叶坪核心区建设,支持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创汇农业、订单农业和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的发展。四是支持旅游业、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及互联网+产业的创新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五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鼓励房地产市场刚性消费需求供给,积极消化库存,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六是帮助实体经济企业降低发展成本,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并推行普遍性降费,及时清理涉企收费,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适当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帮助企业切实减轻负担,降低成本。七是完善“政银企”对接制度,加强“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工作,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融资难题。  

  (二)坚持主动对接,扩大帮扶支援成果。继续立足财政部、省财政厅对口支援帮扶的重大政策优势,强化与财政部对口支援工作对接。一是认真做好财政部、省财政厅帮扶支援的项目推进工作,尽早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后续资金能继续顺利落实到位。二是继续向财政部、省财政厅沟通汇报好我市教育、乡村道路、医疗卫生、生活保障等民生保障不足问题,争取财政部加大资金政策帮扶支援力度,切实解决制约我市加快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我市财力困难的实际情况,争取财政部、省财政厅加大对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帮助我市解决收支矛盾突出问题。四是不断加强市直部门间的协作力度,共同做好我市项目策划、论证、包装等争资争项基础性工作。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继续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财政改革步伐,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进一步完善现代预算制度,加大“四本”政府性预算统筹力度,将政府的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探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二是继续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检查和评价等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全面做好“营改增”扩围、消费税、资源税、个税等改革工作,促进财税收入稳步增收。五是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六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严格防控财政风险。七是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八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探索和运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九是加快落实公车制度改革,及时做好公车制度改革保障工作,确保公车制度改革顺利落实到位。十是引进中介机构开展预算评审,对财政投资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程序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进一步规范项目评审管理,构建公平公正高效的项目评审工作机制。  

  (四)坚持共同致富,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围绕“六个精准”工作要求,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提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一是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精准扶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扶贫开发财政资金投入。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运用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资金,切实帮助贫困群体解决生活难、就医难、发展难“三难”问题。三是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及过桥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撬动更多的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向扶贫。四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改善民生,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围绕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群众文化生活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不断加大民生及重大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一是安排民生工程及配套资金1.54亿元,确保民生工程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二是筹措资金21.7亿元,着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加大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继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加快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村落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继续加大教育事业的投入,全面完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支持中小学教育园区、思源实验学校、城东幼儿园、城区学校扩容改造、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教师周转宿舍等项目建设。五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六是加大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三级卫生网络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改造工程。  

  (六)坚持求真务实,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树立风清气正良好财政形象。一是深刻践行“三严三实”,引导财政干部加深对“三严三实”的理解,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让“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学习型、服务型的财政工作队伍,提高干部思想觉悟,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省委“作风建设20条”等有关精神,要求财政干部坚决不踩党纪法规的红线,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来营造更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各项财政预算工作任务,对于推动改革发展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认真按照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市振兴发展和建设更具活力实力魅力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预算报告》有关情况说明  

        

      《预算报告》中有关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瑞金市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财政总收入。根据财政部统一明确的口径,全市财政总收入包括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入中央金库的国内消费税和国内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包括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未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的国有银行、石油、石化、邮政企业所得税。      

  为什么全市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大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除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外,还包括由上年结转资金、中央税收返还资金、中央、省和赣州市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以及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      

  为什么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小于20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是因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中包括上级补助安排的支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及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2016年支出预算中没有包括执行中上级财政陆续追加下达补助资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营改增。是中央进一步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力争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根据《预算法》等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县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由省财政统一发行后再进行转贷。      

  存量债务置换债券。为缓解各地政府债务到期偿还压力,降低利息负担,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偿还清理甄别确定的截至20141231日地方政府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地方已经安排其他资金偿还的,可以用于偿还清理甄别确定的其他政府债务本金。      

  中期财政规划。是指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方法。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年度预算安排要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提高财政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小微信贷通。 为解决众多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赣州市在“财园信贷通”模式基础上,创造性地设计“小微信贷通”,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出资保证金,参与合作的银行按保证金的8倍放大授信额度,为小微企业提供1年期以内、200万元以下流动资金贷款。  

  财园信贷通。是指由市财政筹集资金存入合作银行,作为工业园区内企业贷款风险保证金。银行按不低于保证金的8倍放大贷款额度,向园区内企业提供贷款。贷款企业无需提供抵押和担保,但企业的所有股东必须签署以个人所有财产对公司贷款承担无限责任的保证合同,并按照获得贷款额的1%向工业园区缴纳互助保证金。贷款企业名单由园区推荐,银行审核,如双方都同意,按协议执行。  

  财政惠农信贷通。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原则,省、市、县三级财政按212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约定不低于风险补偿金的8倍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发放1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领域。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结构性减税。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   

  购房补贴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瑞房字[2015]01号)和《关于<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瑞房字[2015]18号)精神:在201511日至2015630日期间,凡在我市购买面积90㎡以上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万元(在编在岗公职人员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一线教职工、医护人员及非公职人员购房补贴由市财政负责);住房补贴不限套数,购多套房可叠加补贴。  

  契税补贴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瑞房字[2015]01号)和《关于<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瑞房字[2015]18号)精神:在201511日至2015630日期间,对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的(单套建筑米面积在144㎡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对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对二手房交易缴纳的契税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给予2万元的补贴,少于2万元的,按实际缴交金额补贴,车库、杂间单独交易的不享受补贴。  

  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偿债准备金。为切实防范债务风险,避免偿还债务对地方预算正常运行的影响,建立稳定的债务偿还资金来源,各级政府根据债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设立的专项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等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      

  预备费。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政府购买服务。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通过发挥市场机制,把政府直接组织提供的部分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既有财政预算中安排。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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