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瑞府办发〔20175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瑞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

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瑞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已经2016年12月23日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瑞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

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1.2市场价格异常情况分级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预警监测和报告

3.1市场预警监测

3.2预警报告

3.3 应急报告

4 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4.2出现市场轻度异常波动的应对措施

4.3出现市场较大异常波动的应对措施

4.4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的应对措施

4.5应急终止

5 应急保障制度

5.1建立应急商品的生产、储备和调控制度

5.2补贴资金

5.3责任追究

6 附则

6.1名词术语

6.2评估与改进

6.3预案解释机关

6.4预案生效时间

7附件

规范化格式文本

 

 

 

 

 

 

 

 

 

 

 

 

 

 

 

1 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以下称“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和价格异常波动状况,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商品市场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正常生活需求,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赣州市居民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和《瑞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市场价格异常情况分级

本预案将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分为市场价格轻度异常波动、市场价格较大异常波动和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三类。

(一)市场价格轻度异常波动

市场价格轻度异常波动是指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紧张,群众争相抢购,情绪不稳定,重点监测的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一周上涨20%以上50%以下,部分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

(二)市场价格较大异常波动

市场价格较大异常波动是指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十分紧张,群众争相抢购并出现恐慌,重点监测的食品价格持续一周上涨50%以上100%以下,部分生活必需品供应持续一周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三)市场价格剧烈波动

市场价格严重异常波动是指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重点监测的食品价格持续一周上涨100%以上,部分生活必需品供应持续一周以上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牛奶、糖(红糖、白砂糖)、禽蛋、淡水鱼类、豆类及豆制品、蔬菜、水果类、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服从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优势。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处置果断,确保实效。

(4)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调拨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瑞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价格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其办事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物价局局长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物价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和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组成。

市价格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向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根据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综合有关情况代市政府起草平抑市场物价、稳定商品供应秩序文件;协助有关部门核定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完成市价格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物价局: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的调控、监测和监管;适时制定稳定价格的监管措施;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的行为。

(2)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短缺数量、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行霸市、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

(3)市工信局:负责督导应急商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定应急加工生产计划和方案,提高应急商品的生产、加工和分装能力,掌握其生产能力和库存动态情况。加强设备检修,保证稳定的生产加工能力,以适应可能出现的集中生产、加工和分装的需要。

(4)市商务局:负责督导我市大型应急商品流通企业实施调剂性储备。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渠道,加大采购力度,充实库存,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稳定社会秩序。对于主要由市外、省外调入的商品,流通企业主动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增加进货量。当某些商品出现短缺时,直接到产地实行紧急采购,发挥其配送功能,保障市场供应。

(5)市农粮局:负责加强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大中型生猪养殖基地、禽蛋生产基地、水产品生产基地的联系,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安排或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生产应急计划,确保我市主要农产品的市场需求。负责做好粮油加工储备、调运等各环节的衔接和调度工作,确保粮油市场的供应。特别要加强粮油的储备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及时调运粮油,足量投放市场。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应急商品调运的“绿色通道”。在紧急状况下,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力的组织协调,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的需要。

(7)市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蓄意造谣、扰乱市场、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稳定等不法行为,对妨碍、干扰、破坏政府平抑市场物价异常波动措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交警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商品调运线路、停靠地点,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的快捷安全。

(8)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状态下的应急资金筹集、管理和监督。

(9)市统计局:负责跟踪监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情况,分析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趋势,为科学判断应急状态等级、应急状态终止等提供准确数据。

(10)市委宣传部:负责督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准确、及时向社会公众报道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稳定消费情绪和消费心理,倡导理性消费。

3 预警监测和报告

3.1市场预警监测

确定我市城区国光超市、新南康百货等大型零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单位,监测商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牛奶、糖(红糖、白砂糖)、禽蛋、淡水鱼类、豆类及豆制品、蔬菜、水果类、液化气等品种。

市物价局、市商务局要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填报企业商品价格变化日报、周报、月报监测表,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种类、存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销量、价格变化等情况,并认真分析市场形势,科学预测市场走向,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市场异常情况。

3.2预警报告

在市场价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物价局应自动进入监测预警状态,并迅速向市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发出预警报告:

(1)发生争购、抢购主要生活必需品现象;

(2)粮食、食用植物油、肉蛋等主要食品及副食品价格一次性涨价幅度超过10%;

(3)出现流言传播、市场购买相关商品频率明显增加等市场异常波动征兆。

3.3应急报告

以正常情况下生活必需品供应为基础,根据变化情况,分等级设立预警线。当市场进入本预案规定的应急等级状态时,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应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市场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发生地区;

(2)市场异常波动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市场异常波动对地方经济发展构成(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

(4)市场异常波动的可能发展趋势;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调剂措施和其它应对措施;

(6)报告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

4 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4.1.1市级应急响应。出现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市价格应急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应急状态时,应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向赣州市价格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1.2启动本预案后,市价格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做好商品的组织和供应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粮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千方百计组织货源,加大商品周转和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2)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市物价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打击串通定价、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短缺数量、偷工减料、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

(3)加强信息监控和舆论宣传

市委宣传部、市物价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统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注意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市场动态的监控,及时发布政府调控政策,报道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稳定消费情绪和消费心理。

4.2出现市场轻度异常波动的应对措施

如出现市场轻度异常波动,依次采取如下措施平抑市场波动: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指导生产企业加班生产,增加供应;组织指导零售批发企业增加采购,投放市场;根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对市场进行巡查,对不法行为进行提醒、告诫、警告、制止或处罚。

4.3出现市场较大异常波动的应对措施

如出现市场较大异常波动或严重异常波动,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依次采取如下措施平抑市场波动:我市储备商品投放市场;控制市场出现异常情况的商品违规流出;市物价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等部门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等;实施应急商品的紧急调度。

4.4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的应对措施

如出现市场较严重异常波动,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依次采取下列措施:向省政府、赣州市政府以及省发改委报告,由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对市场价格临时采取干预措施(即: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或调价备案等干预措施);请求外部紧急支援。

4.5应急终止

生活必需品应急状态消除后,市价格应急指挥部要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实施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5 应急保障制度

5.1建立应急商品的生产、储备和调控制度

确定一批我市大型应急商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定期督导,加强商品的储备。储备商品要质优量足,确保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在紧急状态下,经市价格应急指挥部研究,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同意,适时投放,平抑市场。

5.2补贴资金

凡是执行应急预案调运、销售和经政府决定执行限价销售的生活必需品,其价格低于成本价而产生的差价部分及其他相关的合理费用以及对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性价格补贴,经政府批准后,动用价格调节基金予以补贴。

5.3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市价格应急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

(2)拒不执行价格应急指令的;指定加工企业和销售网点拒不接受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指定供应方式和供应价格执行,擅自提价的;

(3)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4)对价格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6 附则

6.1名词术语

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异常波动是指在突发事件下,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一次波动超过5%幅度,对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带来影响或危害,视为异常波动。

6.2评估与改进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应急终止后,要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

6.3预案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6.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格式文本(一)

 

(行政机关名称)

关于启动        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   ]        

 

                

                      时,在我市          乡(镇),发生了                (何种商品价格波动)。到目前,已造成                                (市场秩序混乱、财产损失等情况)。事件的原因是                      (或原因正在调查)。

    鉴于                (事件的严重、紧急程度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瑞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瑞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提出要求)。

 

                                   (盖章)

                                             

 

 

 

格式文本(二)

 

(行政机关名称)

关于结束        应急预案的

公    告

        字[   ]        

 

                      时,我市      乡(镇)发生                。到目前,已造成        (市场秩序混乱、财产损失等情况)。事件的原因是        (或原因正在调查)。

事件发生后,市价格应急指挥部启动了《瑞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件采取的措施等基本情况)。

鉴于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或基本消除),根据《瑞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结束应急状态。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抓紧做好善后工作。

 

                                   (盖章)

                                             

 

 

----------------------------------------------------------------------------------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协办,有关群众团体,驻市有关单位

 

----------------------------------------------------------------------------------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8日印发

 

----------------------------------------------------------------------------------

关于本站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辅助信息 | 站内搜索 | 站点地图 | 手机版 | 邮箱订阅 | 手机订阅